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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11-28 17:4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建房〔2025〕181号)要求,更好支持居民住房消费,有效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多子女家庭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再提高20%,最高贷款额度96万元。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受理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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