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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建安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2-27 16: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便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经中心研究,决定调整建安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

自2026年3月2日起。

二、调整内容

调整后,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安区管理部承接以下具体业务:

1.建安区范围内个人住房贷款合作楼盘的项目审核、审批和管理。

2.受理缴存人购买建安区范围内房产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审批。

三、衔接安排

2026年3月2日前已受理但未办结的建安区范围内合作楼盘项目审批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审批业务,仍由市直管理部继续办理直至完结。

2026年3月2日(含)起,建安区管理部承接以上业务办理,市直管理部不再受理建安区范围内上述业务。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名称: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安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许由路780号瑞东花园西邻

电话:0374-5161359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调整仅涉及建安区范围内个人住房贷款合作楼盘的登记备案和购买建安区范围内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业务承办机构的变更。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提前偿还贷款等其它业务仍为全市范围内通办(任一网点均可办理)。

(三)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市直管理部0374-2676161、建安区管理部0374-5161359。

感谢广大缴存人长期以来对许昌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此次业务办理机构调整能给您带来更多便利。

特此公告。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