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需采购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2025年度业务档案进行整理、数字化加工及移交,包括:资料收集归档、分类整理、封皮、目录、页码、装订、装盒(卷、册)、数字化加工等档案整理所有工序。
(三)最高限价:3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二、档案整理总体要求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以及《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等档案整理业务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参与询价供应商如中标需自备相关设施设备、人员、场地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提供必要的档案业务指导和档案原件等,其他工作内容及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中标供应商需在档案整理的整个过程中确保对档案原件不造成损伤或丢失。
(四)中标供应商对形成的数字化档案提供免费质量保证,质保期三年。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应符合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对数字化服务机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具有档案移交进馆经验,提供用户相关证明文件。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询价函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四、报价形式及材料要求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总承包报价,包含服务采购、专用工具、基础设备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最终以实际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数量作为结算价。报价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有关成本费用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项目报价表。
(二)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复印件。
(三)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所提供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且公章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上午12:00起至2025年11月20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C座8层801,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374-2676162。
(三)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审查及确认中选
请有意参加公开询价的供应商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中心,报名的供应商达到3家以上(含3家),我中心将根据成本测算说明、企业业绩、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确保中选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及提供合格服务的保障。中选结果将在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心官方网站上公示。
七、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本公告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经审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的,取消资格。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