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战略要求,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坚持抓“关键少数”。中心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中心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学习成果与住房公积金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八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对我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中心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目前反馈的3方面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一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中共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为依法依规决策、强化内部制约监督提供制度保障。主要领导定期对班子成员就履行法治责任进行谈话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加强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水平。按规定对中心人员的执法证进行年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心工作人员法治能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三是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注重将落实普法责任与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中心网站等渠道加强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服务等内容的宣传,解读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不断增强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了解。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一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业务实际,修订完善归集、提取、贷款三项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以及公车管理、财务经费、固定资产、网络安全、内审稽核等内控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法治建设。二是完善梳理权责清单。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工作职责调整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及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对梳理出的权责清单事项名称、职权类别、法律依据及履职方式等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和调整,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推动职能更优化、权责更协同、履职更高效。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中心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审查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文书,就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论证意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预防行政风险。四是优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日常执法规范化管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流程,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文明执法,所有行政执法活动,中心执法人员按要求持证执法,执法过程严格做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程序规范、公正文明、高效便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发布《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民法典宣传日、宪法宣传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积极学习宣传各项法律知识,参与法治知识在线答题。推进“以案释法”,公布打击违规提取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讲,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三是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广泛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大赛,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从刚性化向刚柔并济转变。
(五)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免申即享”,开展入企上门送政策送服务,登门征求意见征集建议,实地了解企业“急难愁盼”,现场倾听企业意愿呼声,帮助和指导企业了解掌握政策、熟悉办事流程、解决具体问题,强化惠企政策落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战略部署,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通过中心网站广泛征集住房公积金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针对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开展严查整治。三是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监督自查工作。按照市委巡察和专项审计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自查整改工作,通过业务自纠自查、廉政谈话提醒等方式,不断提升职工纪律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六)注重提升工作实效。一是强化缴存归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活动,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扩大制度受益范围。2024年,全市新增缴存21143人,新增归集公积金39.52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市缴存单位5381户,缴存职工25.50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46.86亿元,归集余额133.9亿元。二是促进有效使用。主动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优化使用政策,提高贷款额度,下调贷款利率,减轻职工还贷压力。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全力满足群众购房需求。2024年,新增职工提取公积金25.98亿元,发放贷款4545笔共16.42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市公积金累计提取212.96亿元,累计向67665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98.35亿元,贷款余额90.87亿元,公积金使用率87.6%,在全省位居第四。三是优化提升服务。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完成征信信息共享接入,高效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加强数据共享利用,全面推行“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亮码可办”,目前中心46个政务服务事项中40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13个事项“跨省通办”,3个事项“亮码可办”,网上办结率94%。持续优化大厅窗口服务,深入学习胖东来服务理念,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举措,改善服务环境,持续擦亮我市“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品牌。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由于机构编制受限,中心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没有设立专职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均是兼职,执法经验不足,执法工作开展难度大,专业化法治教育还需加强,特别是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普法手段较为单一。较为重视线上法治宣传,对于线下普法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利用线下窗口渠道优势,普法宣传渗透率不高,未将线上与线下的宣传渠道有机融合。
三、下一步打算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促进服务能力提升,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推动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不断进步。
(二)建设队伍,补足短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队伍培养机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知识专题培训,让执法人员更易理解政策法规与具体案例之间的联系,通过短期集训、以老带新、岗位锻炼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让住房公积金领域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三)加大宣传,提升意识。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确定年度普法宣传工作重点,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加大线下普法宣传力度。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带动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法律专业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