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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价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2-06 16: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采购2025-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公开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控制价6万元/年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二、项目内容

(一)法律咨询:就聘请方的业务工作、管理及信访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决策、合同行为和执法工作、投诉、质疑处理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五)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六)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复议、仲裁等活动时,根据聘请方的安排,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复议、仲裁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七)应聘请方要求,参与有关听证、调解、裁决等活动,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事务,提出相关意见。

(八)为聘请方提供法律培训:结合聘请方工作相关情况,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培训(每年组织开展至少2次),以提高聘请方人员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九)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服务合同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三、报价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许昌市有常设办公场所机构。

(三)许昌市的常设机构通过上年年检;机构及人员执业稳定;律师事务所和拟派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四)选派的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律师事务所设立3年以上。

(五)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律师事务所和拟派律师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六)律师事务所和拟派律师其他条件需符合政府采购及《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规定》相关要求。

四、服务响应要求

接到聘请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被聘请方应在3小时内到达聘请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2月6日15:00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30。

(二)文件获取方式:请在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公告”栏目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C座8楼801,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374-2676162。

(三)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七、审查及确认中选

请有意参加公开询价的律师事务所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中心,报名的律所达到3家以上(含3家),我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综合评判,中选结果将在网站发布。

八、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本公告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经审查不符合《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的,取消资格。


2024年12月6日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价的公告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