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战略要求,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坚持抓“关键少数”。中心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中心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学习成果与住房公积金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定期梳理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资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委托金融业务考核办法,以制度建设推进法治建设。二是完善梳理权责清单。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工作职责调整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及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对梳理出的权责清单事项名称、职权类别、法律依据及履职方式等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和调整,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推动职能更优化、权责更协同、履职更高效。三是建立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顾问,为中心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审查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文书,就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论证意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预防行政风险。四是优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日常执法规范化管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年我中心收到行政复议1起,无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及行政执法案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一是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并按照要求编制操作流程和视频拍摄脚本,制作高频事项“秒懂政务”视频服务指南,分两批将30个高频事项纳入河南政务服务网智能导办和政务门牌系统,深度集成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事攻略、常见问题、补充说明等要素,进一步提高公积金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持续推进“跨省通办”。结合业务办理实际,优化办理流程,不断增加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加强“跨省通办”政策宣传,积极讲述“跨省通办”小故事,通过“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的方式,成功办理523笔“跨省通办”业务,高标准满足缴存人异地办事需求,得到办事群众的认可。三是持续优化服务提升。加强数据赋能,深化公积金业务“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提高网上可办率、“零跑腿”办结率,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优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同时,持续优化大厅窗口服务,进一步改造实体业务大厅,改善办事环境,完善服务设施,拓展自助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我市住房公积金智慧服务新亮点。
(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流程,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文明执法,所有行政执法活动,中心执法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执法过程严格做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程序规范、公正文明、高效便民。二是组织开展法治知识学习。积极组织“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月月有主题”专题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民法典专题学习,开展执法证年审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素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发布《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民法典宣传日、宪法宣传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积极宣传学习各项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知识在线答题。推进“以案释法”,公布打击违规提取典型案例,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有针对性宣讲政策规定,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四是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广泛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大赛,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从刚性化向刚柔并济转变。
(五)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免申即享”,开展入企上门送政策送服务,登门征求意见征集建议,实地了解企业“急难愁盼”,现场倾听企业意愿呼声,帮助和指导企业了解掌握政策、熟悉办事流程、解决具体问题,强化惠企政策落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战略部署,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通过中心网站广泛征集住房公积金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针对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开展严查整治。三是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监督自查工作。按照市纪委监委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要求,中心认真组织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监督自查工作,通过业务自纠自查、廉政谈话提醒等方式,不断提升职工纪律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六)注重提升工作实效。一是扩大制度受益范围。注重政策宣传,加强归集扩面,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抓好新市民公积金自愿缴存工作,降低缴存使用门槛,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不断扩大制度受益范围。积极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2023年,全市新增缴存20118人,新增归集公积金35.2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缴存单位4956户,缴存职工26.65万人,累计归集公积金307.34亿元,归集余额120.36亿元。二是促进资金有效使用。坚持公积金住房保障制度定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贷款可贷额度,优化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保障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新增职工提取公积金27.63亿元,发放贷款2858笔共10.8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累计提取186.98亿元,累计向63120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81.93亿元,贷款余额88.18亿元。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由于机构编制受限,中心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没有设立专职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均是兼职,执法经验不足,执法工作开展难度大,专业化法治教育还需加强,特别是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执法工作压力加大。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整体较为低迷,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对住房公积金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执法案件增多,部分执法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执法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普法手段较为单一。较为重视线上法治宣传,对于线下普法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利用线下窗口渠道优势,普法宣传渗透率不高,未将线上与线下的宣传渠道有机融合。
三、下一步打算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促进服务能力提升,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断扩大制度受益范围。积极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发挥更大作用。
(二)建设队伍,补足短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队伍培养机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知识专题培训,让执法人员更易理解政策法规与具体案例之间的联系,通过短期集训、以老带新、岗位锻炼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让住房公积金领域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三)加大宣传,提升意识。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中心“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确定年度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全面提升法治宣传工作水平,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加大线下普法宣传力度。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带动中心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提升学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法律专业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