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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结合中心实际,自2024年2月4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夫妻双方授权后通过中心业务系统联网核查征信信息,不再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特此通知。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