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服务,我中心承诺如下:
一、坚持优良作风。牢固树立民本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办事难、办事贵”和“慵懒散漫”现象,持续转变工作作风。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法定职权,规范行政执法和服务事项办理,依法高效行政,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三、坚持优质高效。深入落实“放管服效”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效能意识,高效优质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和效能。
四、坚持勤政廉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勤勉务实,廉洁自律,争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中心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74-267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