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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三个优化”深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1-02 15: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4年,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政府关于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部署,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实际需求,持续在政策宣传、制度保障和流程优化上下功夫,多措并举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制缴存,助力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安居梦”。

一、优化宣传方式,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一是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进广场、进社区、进园区、走访沿街商户等形式,大力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累计走访2300余个沿街商户、47个乡镇(街道)、63个社区、57家企业,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30万份。二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矩阵作用,制作政策宣传短视频和业务办理流程图册,利用公积金公众号、门户网站和各级报刊、电视、电台、微信等媒体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42次。三是召开受托银行合作座谈会,利用银行网点分布广泛、客户众多的优势,通过制作摆放宣传手册、广告屏播放视频、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向所有银行客户资源进行宣传。四是积极对接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个体工商户等近百名新就业群体参加专场推介会,同时通过行业协会群、社区工作群、小区业主群等将政策宣传至全市各企业、社区、小区,并向县、乡、村逐级扩散宣传,范围覆盖2000余个社区(村),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24年,全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2374人,同比增长75%。

二、优化政策措施,充分释放制度红利

针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实际情况,优化调整缴存使用政策,全力支持住房消费。一是扩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合作银行范围,由原来的1家合作银行扩展至12家,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由选择合作银行进行开户缴存,提高业务办理便利度。二是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取消年度提取次数限制,满足按需使用公积金解决租房问题。三是取消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房提取范围限制,允许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助力住有所居。四是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实行以贷定缴,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6770元提高至20310元,进一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满足资金使用需求。截至2024年底,累计向1753户灵活就业人员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45亿元,支持购房面积21.51万平方米。

三、优化办理流程,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优流程,相继取消了各类复印件及户口本、信用报告等办理要件,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取消本市户籍限制条件,灵活就业人员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一类银行卡即可开户缴存。二是利用数字赋能,加强数据共享,推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在线开户、封存、启封、基数调整、销户提取等业务网上即时办结。

下一步,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优化调整政策,全力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在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