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住房公积金个贷审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两个关键重点,按照要求深入排查,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口,邀请人民群众按需点题,中心积极履职答题,统筹各部门联动,精准靶向施策,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时解题,及时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把一件件、一桩桩实事好事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见行见效。
一是扩大购买自住房和偿还商贷本息提取范围。将购买自住房和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所在地调整为缴存地(或户籍地、“1+8郑州都市圈”),进一步扩大提取使用范围。外地市缴存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房的,允许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我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地市缴存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偿还商贷本息的,允许提取其配偶在我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二是取消租房年度提取次数限制。取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年度次数限制,职工可根据需要,每年一次或分次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金额;租赁商品自住房的,提取额不超过我市年度最高提取限额。
三是购建修自住房取消提取顺序限制。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房,取消提取顺序限制,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提取一次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提取政策调整为与正常缴存职工一致,享受同等权利,允许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