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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8-09 17:5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积极贯彻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自2024年8月起,许昌市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头跑”“往返跑”问题。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亮码可办”功能于2023年8月15日上线试运行,与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一年。缴存职工办理相关业务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出示“电子码”,代替原有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3项纸质证明,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过去,这3项证明都需要缴存职工回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然后再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业务。“亮码可办”实施后,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职工出示的“电子码”,实时核查证明材料,流程简捷、操作方便、服务高效,不需要缴存职工往返两地,不用担心证明过期,极大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和便捷度。业务开展以来,我市通过“亮码可办”为职工办理业务1034笔,发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399笔、金额1.31亿元。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群众关切和需求,积极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拓展惠民便民服务举措,持续擦亮“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特色品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