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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7-01 16:4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月30日,许昌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共为全市4070个缴存单位的26.38万名缴存职工给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7679.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7.78万元,同比增长7.27%。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结息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服务举措、优化系统功能,所有“线上”业务正常运行,全力保障职工业务办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