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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和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6-29 08: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租购住房消费,现就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根据省政府《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进行调整。单身职工租住商品房月租金提取标准由700元/月提高至800元/月;夫妻双方家庭租住商品房月租金提取标准由1400元/月提高至1600元/月。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根据职工购房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三、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