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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7-01 14:5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月30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总结2021年党的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由中心党支部书记李喜华主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晓雷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心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传达了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及2022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服务中心工作,主动担当、积极履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体制不断健全、特色不断彰显、基础不断夯实,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着力践行自我革命要求,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为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坚强保证。

会上,中心各部门签订了《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向中心党支部递交了《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层层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晓雷同志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为中心作好2022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最后,中心党支部书记李喜华作总结讲话。他指出,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党的建设工作坚持以政治建设为中心,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建设融入中心工作,逐步做到了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公积金服务便民化特色更加突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不断增强。2022年,中心党的建设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党建为纲,聚焦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以落实“20条措施”为抓手,大力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坚定不移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胸怀“两个大局”,把讲政治的要求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论述,与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八次党代会精神贯通起来,与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结合起来,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突出住房公积金优势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全面落实 “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扎实开展“人人学业务、人人提能力”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工作本领。进一步突出住房公积金优势,把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融入到“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去,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效能。抓好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党内基本制度,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抓实党建与业务融合。突出第一身份教育,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提质增效行动。鼓励党员干部在“三双”“手拉手”、“万人助企联乡帮村”、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建功立业。四是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纠治“四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中心党支部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实现“高效率、快节奏、勇担当、抓落实、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谈话提醒,强化内部考核,落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监督要求,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