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政府“放管服效”改革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线上自助办理功能,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条件
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办理材料
1、租住商品自住房的,提供身份证件、缴存职工及配偶缴存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
三、提取额度
租住商品自住房的,单身职工提取标准为9600元/年,已婚职工提取标准为19200元/年;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金额。
四、操作流程
1、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2、点击“我要提取”。
3、选择“租赁自住房
4、根据页面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
5、获取并录入短信验证码,提交业务申请。
温馨提示:业务申请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及时转账支付,业务办结。审核不通过的,业务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