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及我市相关政策,积极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多措并举促进消费。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单身职工租住商品房月租金提取标准由700元/月提高至800元/月;夫妻双方家庭租住商品房月租金提取标准由1400元/月提高至1600元/月,有力支持缴存人租房消费。
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有效提高缴存人住房消费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自住房改造,助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四是提高服务效率。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压缩办理时限。对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发放贷款时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