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四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十八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之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3、《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单位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
二、事项名称
信息变更。
三、申请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起三十日内办理信息变更。
四、办理材料
1、临柜办理:
单位信息变更的,提供信息变更相关证明资料。
个人信息变更的,提供《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
2、网上办理:
单位信息变更的,可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个人信息变更的,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五、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
单位信息变更的,可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个人信息变更的,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六、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2、网上办理:
单位信息变更的,可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个人信息变更的,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七、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机构、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网址
市直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创业服务中心C座7层
电话:0374-2676161
魏都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八一西路188号(茂源金色家园小区南门
西50米)
电话:0374-2667558
建安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创业大楼西附楼建安市民之家一楼东;
许昌市许由路780号瑞东花园西邻
电话:0374-5161359
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120-124窗口
电话:0374-2079755/2079855
长葛市管理部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中段(东转盘北300米路东)
电话:0374-6189733
鄢陵县管理部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2079号(花样年华)
电话:0374-7185998
襄城县管理部
地址:襄城县烟城东路文博中心市民之家1层
电话:0374-3585571
服务热线:0374—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