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十八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事项名称
单位缴存登记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三、申请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
2、单位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单位缴存登记;
3、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4、单位新录用的职工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四、办理材料
1、临柜办理:
(1)《单位开户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份);
(3)职工基础信息EXCEL电子表格;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网上办理:
单位缴存登记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专区或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可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五、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
单位缴存登记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专区或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可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六、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缴存登记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2、网上办理:
单位缴存登记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专区或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开通单位网厅后,单位经办人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七、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机构、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网址
市直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创业服务中心C座7层
电话:0374-2676161
魏都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八一西路188号(茂源金色家园小区南门
西50米)
电话:0374-2667558
建安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创业大楼西附楼建安市民之家一楼东;
许昌市许由路780号瑞东花园西邻
电话:0374-5161359
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120-124窗口
电话:0374-2079755/2079855
长葛市管理部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中段(东转盘北300米路东)
电话:0374-6189733
鄢陵县管理部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2079号(花样年华)
电话:0374-7185998
襄城县管理部
地址:襄城县烟城东路文博中心市民之家1层
电话:0374-3585571
服务热线:0374—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