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启动暨培训会召开,对《条例》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解读,并对《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进行了部署。
《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会议围绕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促进文明行为的主要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翔实的解读。
会议强调,作为我市被赋权立法以来参与群体最多、关注程度最高、群众参与最为热情的一部地方性法规,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营造《条例》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学习宣传《条例》,让每个市民都成为《条例》的践行者、推动者;要建立健全《条例》贯彻实施管理机制,以更加科学的举措和办法,推进《条例》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实效化;要进一步提升《条例》的执法水平和效率,做到执法有尺度、服务有温度、工作有力度,进一步提升《条例》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市民群众是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受益者。《条例》规定,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予以劝阻,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本文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