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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2-15 11: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战略要求,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坚持抓“关键少数”,中心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的学习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定期梳理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资金管理办法、银行考核办法和职工平时考核办法,以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建立应急管理预案,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提升应急处突能力,确保依法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保驾护航。

(三)提升法治能力。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举办民法典知识考试、参加依法行政培训和测试等,有效提高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本领。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业务大厅LED大屏、宣传栏等平台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安法等法律知识,参与法治知识在线答题,多渠道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切实提高职工法治理念。三是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广泛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大赛,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从刚性化向刚柔并济转变。

(四)注重工作实效。通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心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扩大受益范围。注重政策宣传,加强归集扩面,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抓好新市民公积金自愿缴存工作,降低缴存使用门槛,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不断扩大制度受益范围。积极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2022年,全市新增缴存18083人,新增归集公积金35.55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市缴存单位4623户,缴存职工25.91万人,累计归集公积金272.10亿元,归集余额112.75亿元。二是促进有效使用。坚持公积金住房保障制度定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先后两次提高贷款可贷额度,优化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新增职工提取公积金22.03亿元,发放贷款3472笔共12.01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提取159.35亿元,累计向60262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71.10亿元,贷款余额90.81亿元。三是持续提升服务。深化落实“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拓展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构建公开安全的公积金数据共享使用机制,依法合规推动公积金系统内外数据共享。深化公积金业务“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提高“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零跑腿”办结率。创新优化服务举措,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优流程,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同时,持续优化大厅窗口服务,进一步改造实体业务大厅,改善办事环境,完善服务设施,拓展自助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我市公积金智慧服务新亮点。

2022年,我中心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行政执法案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机构编制受限,中心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没有设立专职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均是兼职,专业化法治教育还需加强,特别是与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实践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促进服务能力提升,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断扩大制度受益范围,推动我市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