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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宣传月】关于住房公积金,你必须知道的事儿!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07 09: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住房公积金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为5%-12%,逐月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实行专户存储,具有互助性和保障性。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单位缴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计息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现行年利率为1.5%,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

四、免征所得税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

个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交个人所得税。

五、用途

1.提取。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普通自住住房、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支付租赁自住房房租、退休、离职等情况,符合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2.享受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职工在本市购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现行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为2.6%,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1%;二套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575%。

六、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诚信度的重要标志,有利于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高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