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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结息顺利完成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7-01 15: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共为全市3551个缴存单位的24.65万名职工结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325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55.88万元,同比增长12.3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缴存职工可登录许昌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关注“许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通过“许昌公积金”手机APP、“i许昌”手机APP、“豫事办”、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进行查询,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心各业务网点现场查询或到工行建安支行、中行许昌经济开发区支行自助网点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