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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刘文平被评为“河南省乡村好媳妇”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3-25 14: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3月23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河南省文明办、河南省妇联于近日联合发文,公布2019年度“河南省乡村好媳妇”人员名单,我市长葛市大周镇王皮庙社区居民刘文平榜上有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展现广大农村妇女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精神风貌,省文明办、省妇联联合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河南省乡村好媳妇”选树活动。此次评选经过逐级遴选、组织审核、择优推荐、集体评审等程序后,共评选出10名“河南省乡村好媳妇”,刘文平是我市2019年唯一入选者。

现年39岁的刘文平是一位非常平凡的农村妇女,她把“孝”字深深刻在心里,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孝”的含义。2016年,刘文平的婆婆因车祸造成重伤,从抢救治疗到康复理疗,前后花了近百万元的医疗费,曾经幸福的小家庭背上了沉重债务。为维持生计,刘文平支持丈夫外出打工挣钱,并立下誓言,会像对待亲娘一样伺候婆婆。在刘文平的精心照料下,婆婆的身体渐渐好转,一家人的生活也恢复了往日的幸福。

据介绍,在刘文平之前,我市已有5名“河南省乡村好媳妇”。

“希望全市广大妇女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勇挑家庭重担,秉持中华孝道,带头移风易俗,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引领者,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负责人刘少林表示。

(本文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