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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我市为农村留守儿童撑起“保护伞”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7-18 19: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撑起“保护伞”。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重点做好炎热天气条件下的防中暑、防溺水等关爱保护工作,努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具体做法是,督促在外辛苦打拼奋斗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督促他们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密切保持与留守家人的联系沟通,教育告知留守儿童不要涉足水库、池塘、河滩和低洼等危险地区,不要在中午高温下活动;督促受委托监护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管理,教育引导留守儿童掌握预防溺水、预防中暑等安全常识,预防和制止留守儿童脱离监护独自游泳、钓鱼、渡河等危险行为;督促受委托监护人和留守儿童在遇到困难或发生突发情况时要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干部、有关群团组织工作人员报告,寻求必要支持和帮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主体责任单位,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履行职责,立即开展辖区危险源排查,密切关注天气和汛情变化,提前预警,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村(居)民委员会要利用对留守儿童摸排契机,全面掌握留守儿童详细情况,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地对每名留守儿童安排具体责任人(监护人)和制定监护措施,做到不漏一人。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教育、公安、群团等,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布置、督办和检查,全力支持、鼓励各部门开展暑期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留守儿童,维护广大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服务,有效确保暑期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本文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