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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网上基数调整、汇缴核定操作指南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7-01 11:4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开始,调整周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已签约网厅业务的单位可以通过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一、登录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单位用户”CA证书登录。

二、单位当月汇缴分为“当月有变化”和“当月无变化”两个模块,“当月无变化”模块是本月相比上月无缴存职工和金额变化,可直接进行汇缴核定。“当月有变化”共包含“变更清册”、“基数调整清册”、“比例调整”三个模块。

1、变更清册。变更清册主要包括“职工开户”、“职工账户启封”、“职工账户封存”三类业务,可单笔办理也可采用模版导入进行批量办理。

2、基数调整清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本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按照我市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要求执行。

基数调整可采取手工录入、模板导入两种方式进行办理。

手工录入方式:在“调整后工资基数”列录入缴存基数,调整后月缴存额自动计算显示,录入完成并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模板导入方式:点击“文件导入”按钮,在“职工基数调整批量导入”窗口中点击“模版下载”按钮下载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模版,进行批量基数调整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录入“导入条数”选择文件上传,最后点击“导入”按钮,系统会自动判断数据的有效性、完整性并进行提示。

基数调整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办结。已经办结的业务,可以点击“本月已提交数据”按钮进行查看。

3、比例调整。单位的缴存比例不能低于5%,不能高于12%,每年只能调整一次。

三、调整完毕后,点击“单位汇缴”,确认付款,生成缴款登记号,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汇缴凭证。

四、缴款确认后,依据系统生成的缴款登记号进行转账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