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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展春节前廉政提醒活动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1-21 15: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月20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节前廉政会议,党支部书记李喜华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确保廉洁过节。

会议学习了市纪委监委派驻许昌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对春节期间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部署、再强调。

李喜华要求:一要加强廉政教育。节日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的重要节点,也是抓纪律作风的关键时刻,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重新认真学习市纪委监委《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央纪委《4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紧盯关键节点,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过节更要正作风”这根弦。二要强化纪律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刻在心中,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时时处处自警自省自重,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执行市纪委的通知要求,围绕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和纪律要求,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疫情防控转段要求,排查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党员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时刻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三要落实“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违规现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同时,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确保廉洁过节。

会后,李喜华代表中心党支部对大家送上了新年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