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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展春节前廉政提醒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2-01 19: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月29日下午,中心召开年度总结大会,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喜华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确保廉洁过节。中心副主任刘晓东主持会议,其他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许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1年春节元旦风清气正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春节期间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部署、再强调。

李喜华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要求:一要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意识坚决不能放松,要按照市疫情防控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做到尽量不出远门、不聚集、不聚餐,提倡就地过年。二要树牢节点意识。节日是享乐奢靡之风易发高发的重要节点,也是抓纪律作风的关键时刻,更是考验党员干部个人思想作风的关口,党员干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时刻绷紧“过节更要正作风”这根弦。三要落实纪律要求。要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刻在心中,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实践自觉,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坚决执行市纪委的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四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个部门、落实到每个人,对违规现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五要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确保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