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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服务指引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03 15: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3、《许昌市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二、事项名称

(一)单位缴存登记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申请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

2、单位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单位缴存登记;

3、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4、单位新录用的职工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材料:

1、临柜办理:

(1)《单位开户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份);

(3)职工基础信息EXCEL电子表格;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网上办理:

单位缴存登记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专区或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可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

单位缴存登记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专区或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可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缴存登记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2、网上办理:

单位缴存登记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专区或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开通单位网厅后,单位经办人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二)汇缴

申请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临柜办理:《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单位汇缴转账→计入个人账户。

2、网上办理:开通单位网厅后,单位经办人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三)补缴

申请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按月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临柜办理:补缴情况说明及补缴明细。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单位汇缴转账→计入个人账户。

2、网上办理:开通单位网厅后,单位经办人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四)缴存基数调整

申请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办理材料:

1、临柜办理:《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一式两份)并附EXCEL电子表格。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2、网上办理:开通单位网厅后,单位经办人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五)缴存比例调整

申请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办理材料:

1、临柜办理:《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2、网上办理:开通单位网厅后,单位经办人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六)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申请条件:

1、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

2、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3、单位发生严重亏损的;

4、单位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5、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

办理材料:

临柜办理:

1、申请报告;

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决议。

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受理→公积金管理部审批备案→通知单位执行。

2、网上办理:开通单位网厅后,单位经办人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七)信息变更

申请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起三十日内办理信息变更。

办理材料:

1、临柜办理:

单位信息变更的,提供信息变更相关证明资料;

个人信息变更的,提供《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

2、网上办理:

单位信息变更的,可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个人信息变更的,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

单位信息变更的,可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个人信息变更的,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2、网上办理:

单位信息变更的,可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个人信息变更的,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八)账户封存与启封

申请条件:

1、职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职工发生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的;

3、已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的职工被单位重新录用。

办理材料:

1、临柜办理:《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2、网上办理:开通单位网厅后,单位经办人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九)账户转移

申请条件:

1、职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职工发生工作单位变动。

(1)内部转移:

办理材料:

1、临柜办理:《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转移手续。

2、网上办理:开通单位网厅后,单位经办人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2)异地转入:

办理材料:

1、临柜办理:身份证件。

2、网上办理: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转移手续。

2、网上办理: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3)异地转出:

办理材料:

以转入地公积金中心要求为准。

办理方式:

职工个人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职工个人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管理部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审核→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十)个人账户合并

申请条件:

1、职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职工存在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材料:

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合并申请表》;

单位办理的提供《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合并申请表》。

办理方式:

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十一)单位注销登记

申请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

办理材料:

临柜办理:

1、注销申请;

2、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文件,或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关闭文件,或注销登记文件等材料。

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部审核→办理单位注销登记手续。

2、网上办理:开通单位网厅后,单位经办人凭CA证书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十二)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

申请条件:

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临柜办理:

1、身份证件;

2、受托银行I类借记卡。

网上办理: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职工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网上办理: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机构、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网址

市直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创业服务中心C座7层

电话:0374-2676161

魏都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八一西路188号(茂源金色家园小区南门

西50米)

电话:0374-2667558

建安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创业大楼西附楼建安市民之家一楼东;

许昌市许由路780号瑞东花园西邻

电话:0374-5161359

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120-124窗口

电话:0374-2079755/2079855

长葛市管理部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中段(东转盘北300米路东)

电话:0374-6189733

鄢陵县管理部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2079号(花样年华)

电话:0374-7185998

襄城县管理部

地址:襄城县烟城东路文博中心市民之家1层

电话:0374-3585571

服务热线:0374—12329

官方网站:http://zfgjj.xuchang.gov.cn